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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判获无期续:律师作无罪申诉(2)

2016-02-24 03:10:5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徐昕提供的刘大蔚写的申诉材料电子版,刘大蔚称,他登记的收货人和收货地址和被扣的枪形物的收货人和收货地址对不上,“我登记的收货人是:周先生,而被扣枪形物的收货人是‘席先生’;我登记的收货地址是:‘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城内自提635100’,而被扣枪形物的收货地址是:‘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他还称,“商家并没有跟我提起过,枪形物是装在饮水机里面的,否则,我收货时,开箱验货,发现只是饮水机,我会直接拒收的。”

胡国继说,儿子从小就喜欢玩枪,她和丈夫也给儿子买过玩具枪。儿子14岁辍学外出打工,买枪的钱都是他自己赚的,没问家里要过钱。买枪时她和丈夫都知情,“当时我还说他,买一两把就行了,干嘛买那么多?儿子说,买的少对方不发货,买的多才包邮,比较划算。我老公说,玩枪是男孩子的天性,就让他买吧。”

胡国继说,她和丈夫之前在老家经营超市,逢年过节卖烟花爆竹时都需要办证,她当时也想过儿子买枪的问题,以为最坏的结果就像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一样,只是被没收而已。“我以为最多是行政处罚,没想到会触犯刑法。”

胡国继说,刘大蔚入狱后情绪一直低落,漳州监狱还曾打电话给她,让她多写信安慰儿子,“无期徒刑对他来说,未来没希望了。”元宵节当天,监狱里组织演出,刘大蔚报名参加了舞蹈节目《烛光里的妈妈》。她作为母亲代表获得了去监狱看儿子表演的机会,“他状态好多了,我向他保证,无论多少阻力,我都会克服,并全力以赴依法申诉到底。”

华商报记者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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