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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叫网络专车来辆公交车 司机称顺路拉客(3)

2016-01-20 01:33: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保险公司不应理赔。”在理赔方面,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仲剑峰与江楠则持不同意见,“保险有其涵盖的周期,也就是说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 公司才会予以理赔。笼统地讲商业险及交强险并无意义,在具体险种上,公交车一般会购买‘车上人员险’,以解决车上人员的理赔问题,保护乘客利益。此处的 ‘乘客’是指公交车在营运中搭载的乘客,非指司机下班途中私带的乘客。在非营运状态下,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不公平。”

仲峰指出,“一旦发生意外,司机和乘客的权益均无法得到保障。”他表示,此时,乘客只能依据侵权法,向公交司机个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损 失。“谁闯祸、谁买单”,行为危险性不容小觑。另外,司机公车私用,违反了劳动合同,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对其进行处罚,甚至作出开除的决定。

“实际上,挪用公交车只是个案。”仲剑峰表示,“但此行为不仅风险大,且浪费公众资源,易形成负面的社会效应。同时,监管存在的漏洞很难填补,建议相关部门及平台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增加违规成本。”

责任编辑:倪子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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