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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市 12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2017-05-21 14:36:13    大众网  参与评论()人

大众网济南5月21日讯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济南、烟台、德州、滨州等4个市的12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长清区教体局副局长赵强(副处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历城区柳埠街道办大会村村主任刘友贵、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庞吉忠3人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平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平阴县孝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原副主任孙海英(副科级)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烟台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烟台市城管局干部田炜(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烟台市环保科研所所长毕国明(副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陵城区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赵艳华涉嫌挪用公款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滨州市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滨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云成(正处级)、副院长齐东(副处级)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

近日,滨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延民(副处级)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近日,滨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原滨州市水文局局长陈希村(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对副局长刘涛(正科级)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对两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原标题:济南、烟台、德州、滨州等地12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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