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不是想倒就倒
贵州检察机关对6个乡级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郭洪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威宁县检察院、六盘水市钟山区检察院、安龙县检察院、黎平县检察院分别对辖区内乡级政府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赫章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赫章县可乐乡在该乡新民村多宣组河滩临时堆放固体生活垃圾,垃圾倾倒地点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扩散措施,长期处于露天状态,散发难闻气体,严重危害当地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2016年11月,赫章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乡政府对新民村多宣组河滩垃圾堆放情况进行整改,但该乡一直未作书面回复。2017年1月,赫章县检察院邀请环境专家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发现当地垃圾虽已进行一定处理,但整改不到位,堆存点仍有大量塑料垃圾,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且河滩旁及河水内的大量生活垃圾携带的病原体及药品、电子垃圾含有重金属、易腐垃圾经雨水和生物水解产生的渗滤液等,对地表水、土壤及下游河流造成严重污染,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七星关区团结乡将该乡城镇生活垃圾未经任何有效处理,集中运输倾倒于该乡银山村大田组的溶洞内。2016年4月28日,七星关区检察院向团结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其违法倾倒垃圾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2016年5月19日,团结乡政府书面回复称已作整改。2016年5月19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间,七星关区检察院多次到该乡倾倒垃圾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该乡垃圾倾倒行为依在继续,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该处地下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加剧破坏,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威宁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威宁县金钟镇政府将该镇生活垃圾集中倾倒在本镇冒水村龙井组格斗井公路旁的垃圾场,且该垃圾场未建相应环保设施,大量垃圾露天堆放,恶臭扑鼻,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活。2017年1月20日,威宁县检察院向金钟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辖区内垃圾管理职责。2月15日,金钟镇政府回复称已整改完毕,但次日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垃圾场并未作相应防污水渗漏、防沼气燃烧处理,也未建卫生防护栏,现场垃圾没有经过分类处理填埋,当地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仍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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