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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举办专家: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设是农村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017-05-07 11:16:1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临沂5月7日电 “完善的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农村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在此间举办的“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上如是说。

朱启臻认为,农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治理主体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其中,要营造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协同、互动、互补的机制。治理手段需要实现从单一行政管理向行政、法律、经济、教育、文化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转变。

论坛上,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委书记程守田介绍了费县“3+4”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果。

程守田说,经过调研发现,不少农村存在村级班子建设难、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收难、群众办事难;村干部违法违纪多、村级矛盾纠纷多;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投入少、农村困难群体保障少的“三难两多两少”等问题。为此,费县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改革,探索建立了“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费县特色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之路。“3”就是创新三项社会治理机制,即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4”就是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即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同时,费县还建立健全了乡镇、片区、行政村、村民小组四级排查化解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三大平台,组建乡镇、村居五支调解队伍,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五项机制,通过构建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探索出一条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

其他与会专家也从建立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

据悉,本次论坛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共费县县委、费县人民政府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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