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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各设区市均应按要求成立追逃办

2017-05-07 07:51:20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近日,江西省追逃办在南昌举办全省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指示,并对今年追逃追赃工作进行部署。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外侨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追逃追赃工作实际,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追逃办成员及联络员,设区市的追逃办主任、检察院和公安局分管领导、外侨办主任、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等近9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总结了全省去年追逃追赃工作,并就做好今年追逃追赃工作作出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新的起点上,克服“歇歇脚、喘口气”思想,做到追逃追赃态度决不动摇、力度决不减弱,推动全省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迈上新台阶。

培训班就如何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健全组织体系,各设区市均应按要求成立追逃办;要弄准基础信息,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多措并举,用好基础信息、打好亲情牌、切断资金链、讲好政策理;要密切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整体作战;设立出国审批、边控技侦、涉案资金查询等“绿色通道”,设立专项经费;超前做好防逃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牢牢掌握主动权。(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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