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四川省蒲江县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我被抽调参与这次检查。
“小李,你看看这笔费用开支有什么问题吗?”经验丰富的老“督查”周局长指着县住建局一笔培训费问道。
我仔仔细细地翻了几遍账本,“嗯,上级培训通知?有。正式发票?有。培训费超标准?好像也没有啊!”我暗暗地叩问了自己多次,横看竖看都没发现问题。
看着我满脸疑惑,周局长微微一笑:“看看开发票的单位是哪里的,再看看培训班办在哪里。”对!发票产生地和培训班不在一个地方,果真有蹊跷。
我不禁在心里暗暗地为工作如此“走心”的周局长点了个赞。还没等我回过神,周局长当即决定:“我们检查成员分成3个小组,马上通知单位分管财务副局长、负责培训事宜的业务科室主任、做账本人到不同的办公室,分别对这3名同志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注意!谈话一定要同时进行,防止他们‘串供’。”
很快,三名同志被通知到不同的办公室接受谈话。“之前,我们是接到上级通知,在一个高校举办培训,要求我单位派一人参加。但是后来接到通知说培训班取消了,我们也就没有派人去了。这……这难道还有什么问题吗?”业务科室负责人被问及该次培训的情况时一脸茫然。
培训取消了,但却以这次培训名义报销4000余元。这4000多元又是什么费用呢?
在自相矛盾的报账单面前,财务人员李某很快承认,自己通过本来已经取消的培训名义报销了该局上半年各业务科室的误餐费4000余元,还主动交代了同月其将单位平时办公、接待所用茶叶和水果费用10000余元以一次上级会议会务费名义报销的违纪事实。
“我原以为附件什么的都齐全,有通知、有方案、有票据,就不会被发现,万万没想到你们‘盯’上了开票单位,以后我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了,一定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工作。”李某交代完问题感叹道。
最终,李某因借壳报账、搭车报账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也因监管不力被问责。
这次监督检查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不能走马观花、浮于表面,必须要静下心来思考事情的内在联系,注意每一个细节,不仅要有胆,还要有识,更要有心。(四川省蒲江县纪委 李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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