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遵义市播州区男子张某为讨女友欢心,竟盗刷女友亲戚的银行卡购买金项链送礼。
张某此前因诈骗罪被判入狱三年半。2016年5月,张某出狱,并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友唐某。
去年11月,唐某带着张某去外婆家做客。期间,张某溜进了女友舅妈的卧室,拿走一张银行卡以及放在一起写着密码的字条。
随后,张某在一台银行柜员机上顺利看到账户上有10万余元,但因怕被摄像头拍下,当天他没有取款。
第二天,他持银行卡前往一家金店刷卡消费,花费8万多元购买了黄金首饰。并将其中一条金项链作为礼物送给女友。
昨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说,张某被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27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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