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良好的作风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4月25日,黑龙江省纪委下发通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并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
通知指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黑龙江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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