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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16年杨德武回忆申诉史 5000封申诉状后终改判(9)

2017-04-10 00:36:37    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记者:也就是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袁孝宗:对,还有一种可能,把这个后门打开,手伸进去把后门打开,然后从门直接进去,临走的时候才把这个门关上,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2016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杨德武案的再审检察建议书。2016年8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记者:对你们而言,启动这么多次再次复查的程序,包括再审的程序,你们追求的法律上的意义是什么呢?

袁孝宗: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但是我们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这个情况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我们放了一些人,或者改判一些人无罪,但是我们并不能确保这个人就不是犯罪嫌疑人。

记者:首先先确定是在现有条件下,不冤枉一个人。

袁孝宗:对,我们疑罪从无。侧重点就是不冤枉一个人

【庭审纪实】宣判无罪

判决如下,请全体起立。

一、撤销本院(2001)皖刑终字第15号刑事裁定,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芜中刑初字第43号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人杨德武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6年11月11日,已服刑16年的杨德武被改判无罪。

记者:你听到那个决定之后?

杨德武:我的这个案子最终平反。

记者:那时候心里面应该是百感交集?

杨德武:对,我一回来,我看到我老母亲,我都接受不了。我回来的时候,我母亲都80岁了,样子都这个程度了,我记得我小孩,我小孩那时候只有六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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