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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一交警副大队长成老赖被免(2)

2017-04-09 17:41:46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回来钱

2016年2月,吴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将李延林夫妇诉至法院。2016年5月,榆阳区法院公审此案。李延林未到庭答辩,也未向法庭提交证据。马尚月辩称,李延林与吴某之间的借款自己不清楚,也没在条据中签字,自己和李延林多年来一直感情不和,并于2015年2月份离婚。吴某应向李延林主张借款。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与李延林之间的借款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应当认定双方存在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判决由被告李延林、马尚月共同偿还原告吴某八笔借款本金共计490万元;并支付利息379000元。李延林和马尚月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据了解,吴某尽管赢了官司,却难以执行,钱拿不回来。其他12名债主觉得起诉也没用,就一直私下催债,也没结果。

  据传还欠部分交警数百万元

今年3月20日,榆林中院公开曝光“第九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延林、马尚月夫妇名列其中,执行标的为527.9万元。

4月8日下午,榆林市交警支队纪检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上了“老赖”榜,李延林在3月底已被免去榆林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公职人员禁止经商,李延林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据知情人介绍,已知的近1000万元欠款只是李延林夫妇债务的一部分,李延林目前还欠榆林交警支队一大队部分民警数百万元欠款。这一说法得到一大队内部人士确认。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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