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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一交警副大队长成老赖被免

2017-04-09 17:41:46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2011年至2014年,榆林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和妻子借贷近1000余万元民间资金用于投资,至今本息未还。今年3月,夫妻俩被加入“老赖”名单予以曝光。

向13人借贷近1000万元

4月8日,榆林市民吴某、卢某、马某等人向华商报反映称,2011年至2014年期间,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李延林和妻子马尚月(曾在榆林市榆阳公路管理段工作,已退休)共向他们13人借贷近1000万元,约定月利息为2分。至今李延林、马尚月尚未向他们偿还本金及利息。他们多次催要,但李延林夫妇总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等手段,规避还款责任。如今,李延林夫妇拒绝接听债权人电话,玩起“失踪”。

据了解,在13名债主中,吴某是李延林的朋友。2011年9月,李延林以周转资金为由向吴某借贷115万元,随后又在三年间先后7次向吴某借钱,本金总计490万元。其他12名债主是马尚月在榆阳公路管理段的同事,借贷集中在2013年和2014年。

债权人出示的借贷凭据显示,被欠款最多的卢某借出78万元,被欠款最少的李某借出10万元,借贷金额总计达到470万元。借贷条上,贷款人签名为李延林,担保人为马尚月。债主卢某称,当年他是把房子抵押出去借钱给李延林,现在每月还要还5000多元借款。债主们坦言,当年李延林夫妇集资投资房地产、酒店、煤矿,借钱出去都是想吃点利息,但没想到现在连本金都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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