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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石宝宝”父亲“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2)

2017-04-08 00:11:52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广东高院再审认为:从本案发生、发展的过程看,尚不能认定郭利的行为性质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证明郭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故判决撤销潮州中院及潮安县法院原裁判,改判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审判长当庭告知郭利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等了9年,此时唯一想说的就是真理常在、法理常在。”宣判后,郭利告诉记者,他将继续通过法律渠道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身权利。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聂立泽说:“通过本案的纠错,我们看到了实现个案公正的目标正在落实,看到了人权刑事司法保障的逐步完善,也看到了我国法治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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