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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通报两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3-28 22:19:1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庆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近期市纪委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贾建国违规收受下属礼金11.3万元的问题。 2013年至2016年,贾建国在担任原武隆县委副书记、县长,2016年1月调任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期间,借生日、春节及亲人去世之机,收受20名原武隆县干部礼金,共计11.3万元。

南川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党组原副书记王元开违规收受下属礼金9.9万元的问题。 2012年至2016年,王元开在担任九龙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西彭工业园区(重庆西彭铝产业区)党工委书记,南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9名九龙坡区干部以拜年、饯行、吊唁、检查工作等名义送出的礼金,共计9.9万元。

贾建国、王元开2人因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贾建国、王元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却对中央三令五申、市委再三强调于不顾,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教训极其深刻。对上述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市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巡视和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看,我市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四风”反弹压力很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贾建国、王元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但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反而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越往后执纪越严,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不管涉及到谁,处理靠高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不讲特殊、没有例外,决不搞下不为例,要让顶风违纪的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以强力问责持续推动作风好转。 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以及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重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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