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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老汉冒充医院院长诈骗近百万 曾被判过无期

2017-03-25 15:12:12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自称具有医院院长、领导保健医等多种特殊身份,冯帅在出狱后吹嘘自己的办事能力,还能治疑难杂症,骗取多人钱财,并造成受害人病情更加严重。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帅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五十万元。

  案情 曾判无期老汉 减刑释放后又犯事

被告人冯帅,现年71岁,曾在监狱服刑,被捕前系个体医生,曾因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减刑释放。2015年3月12日,冯帅再次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涉案赃款尚未退赔。

2016年1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冯帅犯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冯帅在本市海淀区某地,以帮助被害人许某治疗疾病为由,骗取许某10万元。案发前冯帅已经归还被害人家属1万元。

此外,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间,冯帅以帮助王某所在的杭州市森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升级为建筑行业的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为由,骗取王某52万元。

2014年1月至9月,冯帅谎称帮助朋友的母亲治疗尿毒症,骗取赵某34.5万元。

法庭上,冯帅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均提出异议,辩称其具有医师资质,并能够治疗许某的病症,也承诺过涉案被害人及被害单位还款,并具备还款能力。自己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故意,因此自己无罪。

  治病 配中药吃9倍药量 拿铁扦子插腿

冯帅供述,2013年4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医院住院的许某,冯帅自称是军政老干部康复医院的院长、主治医师,许某的爱人说许某得了小儿麻痹症,医院无法治疗,一再请求他给予治疗。

冯帅诊断认为许某得的是中毒性脑炎,进而引起的瘫痪,此后他开始给许某治疗,并让对方出院。冯帅承诺许某的病可以治好,并要了10万元的药钱,还称治不好可以退款。

冯帅表示,他购买了中药自己加工,配的药有透骨草、犀牛角等,让许某吃9倍的药量,并每天去许某家给他针灸、推拿,还找来铁扦子,将铁扦子插进许某的腿和胳膊里,3个小时后再取出来,但并没有治好。

被害人许某陈述,冯帅自称是医院的专家,一直给领导看病,专治疑难杂症,其所患病症他见过,3个月就可以治好。于是他接受了冯帅的建议办理了出院手续。

此后,冯帅隔三差五就会到家里给许某治疗,让他服药,这样治疗了3个月左右,因没有好转,许某询问原因,冯帅说他不是小儿麻痹,患的是格林巴林综合征,世界罕见,便让许某准备了四五十根铁扦子,用这些扦子扎腿和胳膊,扎完还要忍着疼不能拔,直到等他通知。

许某说,此后,冯帅就不愿意来家中给他治病了,过了半个月,自己的腿和胳膊都感染了,由于感染得实在太严重,他才把扦子拔掉。

现在,许某身体状况比之前还要差,许某说,自己的腿以前还有一点儿活动能力,扶着能慢走。现在彻底动不了了,彻底坐轮椅了。由于冯帅没有将他治愈,许某遂报案。

经当庭质证,冯帅对许某的陈述提出异议,辩称其治疗有效果,他说的康复时间是3到5年,而不是3个月。“收许某的钱就是药钱,从中未拿一分钱。”也没有说过曾给中央领导治过病、自己是医院的专家。

  判决 被告人犯诈骗罪 获刑13年6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对于冯帅提出的相关质证意见及无罪辩解,经查,在案多名被害人、证人均证实在与冯帅的交往过程中,其自称具有医院院长、专家、领导保健医等特殊身份,并吹嘘自己的办事能力,但经司法机关核实,冯帅并无合法医师资质,也不具备主任医师、医院院长等身份,故认定冯帅虚构身份、吹嘘办事能力的证据确实充分。

冯帅在骗取对方钱款后,长期未兑现承诺,也未主动还款,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极其明显,对其应以诈骗罪论处,故对其相关辩解,法院均不予采纳。

综上,海淀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帅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五十万元。涉案钱款继续退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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