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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法”加大权益保护 保障更多人该出手时敢出手

2017-03-25 10:02:0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法律保障更多人该出手时敢出手

制图/孟绍群

浙江江苏贵州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创新举措:

● 浙江建立见义勇为权益保障体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伤有所治、老有所养、生存有保障、生活有优待;明确先行支付机制,确保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 江苏为每个见义勇为人员建立档案,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扶持就业等7个方面提供帮扶和优待措施,确保见义勇为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 贵州对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中考、高考给予加分照顾,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每年都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

● 江苏、贵州都明确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

最近几天,两则见义勇为的消息在网上火了,一个是中国乘客万米高空勇斗劫机歹徒,另一个是四川男子见义勇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免予刑事处罚。正赶上公安部就《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义勇为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江苏、浙江、贵州三地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积极倡导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努力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说,由于缺乏全国性立法,导致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不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尽相同,出台相关条例非常必要,有助于推动政府和社会负起应尽的责任,更好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弘扬社会正气。

改变表彰后无人问津状态

多年前,浙江省公安厅做过一项“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生存状况调查”,389名调查对象中,“三多”“三少”情况突出,即伤病的多、贫困的多、有需求的多,奖金少、保障少、受关注少,7成以上有生活之忧。令人心寒的是,大部分人被轰轰烈烈表彰后,一直处于无人问津状态。

为解决这一问题,浙江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统一领导、公安牵头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形成合力的见义勇为权益保障体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伤有所治、老有所养、生存有保障、生活有优待。

“近年来,见义勇为在浙江越来越常见,法律制度完善是重要原因。”浙江省公安厅负责见义勇为工作的有关负责人说。去年,浙江“托举哥”蒋承仁用双手接跳楼女子,自己被砸受伤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而“徒手接人”的义举,仅杭州就出现过多次,包括蒋承仁在内3人因此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倪红娟说,江苏出台《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为每个见义勇为人员建立档案,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扶持就业等7个方面提供帮扶和优待措施,确保见义勇为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近5年来,江苏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呈逐年增加趋势,去年表彰人数40040人、颁发奖金(抚恤金、慰问金)4800多万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了66.8%和140%。

见义勇为人员不该被遗忘。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林连华介绍说,贵州对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中考、高考给予加分照顾,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每年都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对困难家庭进行创业帮扶、医疗救助、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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