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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成电信诈骗“洗白”赃款通道,如何打击防范(2)

2017-03-15 20:30:49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混乱,为拓展市场,不落实账户、交易实名制,滥发POS机,个别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甚至无法查询平台准确交易信息、商户和交易者身份,这些都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去年以来,公安机关查获的诈骗分子用于套现洗钱的POS机是由乐富、易宝、瑞银信等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放的,嫌疑人登记的商店名称全是伪造的虚假资料。”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强化监管追究责任

近年来,央行多次出台文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予以规范。包括要求支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采取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对支付、转账金额限制等。

多地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徐玉玉案件发生后,公安部、央行、银监会等先后出台多项措施,包括落实银行卡实名制、ATM机向非本人账户转账延时到账等,银行与公安机关建立电信诈骗警情快速处置机制,实现快速查询、冻结涉案资金,对冻结的涉案资金原路返还等,诈骗分子通过多级银行转账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不过,一些诈骗团伙利用金融、通信行业安全监管漏洞,不断更新犯罪手法和途径。”陈幸鹭说。

多地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落实严格的账户实名制,诈骗团伙通过银行卡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金额不受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滕秀兰说:“要防范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洗钱‘绿色通道’,第三方支付平台要真正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交易监管,提升注册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身份验证的安全等级。建议参照利用银行ATM机向他人账户转账延时到账规定,延迟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的入账或动账,这样被骗客户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撤销支付、挽回损失。”

多地办案人员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建立和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机制,通过进驻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或各地反诈骗中心,实现快速查询、冻结涉案资金。

“应当改变个别第三方支付机构只顾扩展市场不顾安全的趋利倾向,强化监管,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其履行监管责任,对于不落实账户和交易实名制、滥发POS机等被诈骗分子利用转账的,监管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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