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3月14日电(记者黄安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上海检察机关集中公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9件44人,涉案金额达1132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3月间,被告人林某购入大量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的来自英国、美国等疫区牛肉冻品,并进行非法销售牟利。被告人黄某、林某、甄某等3人在明知林某销售的是我国明令禁止的疫区牛肉冻品,仍各自购入上述牛肉冻品并向他人销售牟利。该案涉案总金额达60万余元。日前,4名被告人均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本次集中公诉的案件中,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类案件11件30人,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6件,包括高档白酒、成人保健品、名牌服装等商品。此外,还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4件9人、危害药品安全类案件4件5人。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案件不断涌现。如2016年3月,网店店主王某将其通过QQ群、微信群等渠道购入的日本产眼药水、洗眼液、镇痛贴等用品在网上加价销售牟利,销售金额达60万余元。王某还雇佣陈某专门从事网店的收、发货工作。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陈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