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洪祥做客法制网“2017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就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员额制改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王洪祥介绍,由于员额比例有严格限制,存在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检察官不能入额的情况。
“对此,最高检采取了四方面措施。”他说,一是加强思想引导,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员额制改革对于检察事业乃至党和国家大局的全局性、历史性意义,引导大家自觉投入到改革中来;二是确保员额制改革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的检察人员纳入到员额中来;三是研究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考核,让不适合者退出员额;四是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实施相关政策,让未入额的同志能够人尽其才,到适合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王洪祥表示,“案多人少”是推进员额制改革中的另一大问题,对此检察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缓解。首先是充分调研摸底,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由省级检察院统筹掌握检察官员额配置、调剂,真正让检察官员额向一线业务岗位、向基层、向案多人少的地区倾斜。其次是贯彻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合理配置检力资源,使检察官与辅助人员之间的配比更加合理。最后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来实行聘用制书记员制度。
“员额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王洪祥表示,经过员额制改革,检察官素质结构更加合理,优秀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大幅度增加了一线办案岗位的办案力量。据统计,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长了20%之多。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发挥了表率、示范、引领作用,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最高检2016年3月出台并应用实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试行)》及其应用指南。王洪祥介绍说,《基本标准》及应用指南实施后,最高检做了四项工作:一是出台《2016-2018年实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试行)指导意见》;二是推动基于岗位素能标准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三是编制素能标准应知应会手册;四是启动第二期综合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主要着眼于相关综合部门,按照“一岗一标准”的目标制订岗位素能基本标准。(闫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