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新媒体专电题: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推进员额制,有没有阻力?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得怎么样?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进展如何?两会期间,检察系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话题再受关注。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专访了天津、浙江、湖北、河南四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他们讲述如何通过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走出办公室: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
员额制改革被视作司改中最难啃的一块骨头。重新确立各类人员比例,要当检察官,需竞争入额,这无异于系统内部的一次重新洗牌。
基层检察机关面对改革,曾出现这样的心态:一些常年不下基层办案的“老资格”,担心干了几十年,却一朝被“摘帽”;有一些在一线摸爬滚打的助理检察员发愁,要成为入额检察官可能又要多等几年;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也犯嘀咕,今后还有可能成为检察官吗……
再难也要改。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说:“推进员额制改革,遴选入额检察官,是促进一线司法队伍专业化的基础和关键。”
经过严格考试、统一考核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评议,天津市检察系统在2016年共遴选出900多名入额检察官。“遴选出来的都是办案精英,有一些过去是处级干部的没考上,有的过去是科级干部的考上了,完全凭借真才实学,就是要将办案权交给高素质人才。”于世平说。
“浙江省基层检察院的案件量,占全省案件总量比重很大,因此,首批员额检察官突出基层导向、一线导向,基层院的员额检察官数量占比超过80%。”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介绍,一方面充分保证了“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业务骨干有入额机会,另一方面又严格控制班子成员入额条件,入额班子人员只占各级院班子成员的68.97%。
入额后,“检察长们”悄然经历了身份的回归。“我们要求担任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检察官,办案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检察长、副检察长等还要带头办理复杂疑难和重大案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为把“检察长们”送到司法一线,浙江省明确规定,各级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5%,副检察长办案量为员额检察官的10%,部门负责人办案量一般为员额检察官的40%至75%之间。
当好“把关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
近年来,一批冤假错案陆续被纠正,折射了司法机关敢于直面历史遗留案件、勇于纠错的担当,彰显了司法正义。但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呢?
“过去一些冤假错案大多与仅凭口供定罪有关,现在仅有口供是不够的,关键要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和证据才能定罪,这是确保办案正确的客观基础,必须打牢夯实。”于世平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这项改革对检察机关侦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工作都有重大影响,为强化检察职能提供了良好契机。湖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改革部署要求,要求试点院全力推进,非试点院也要积极落实。
“司法实践中,我们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重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王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