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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坚决纠正违法行使检察职权行为

2017-03-04 11:56:2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卢俊宇)“对检察部门和人员违法行使检察职权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受理、及时审查,情况属实的,坚决予以纠正。”4日,在“看得见的正义”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厅长宫鸣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

2015年底,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赋予控告检察部门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受理并及时审查,情况属实的,报检察长决定予以纠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宫鸣介绍,《规定》印发后,各地检察机关根据通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快速审查办理和督查督办机制,确定专门部门专司此类案件的审查办理、交办督办、综合指导、督导检查、信息研判等。

“《规定》出台后,整体效果较好,一批不规范司法行为得到依法纠正,促进了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宫鸣介绍,2016年,全国控告检察部门审查办理检察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案件1137件,向原办案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移送纪检监察追究责任94件。

宫鸣透露,下一步,控告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查找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使职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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