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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电动自行车牵动全国人大常委会(2)

2017-02-26 17:11:2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审查建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法规、司法解释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问题进行纠正,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研究处理过程中,严格把握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和标准,对存在问题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力求先通过与制定机关沟通等方式进行纠正。

2016年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92件,对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并提出研究意见,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都及时移交有权审查的机关处理。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备案审查中函告制定机关并听取意见、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意见、实地调研、向建议人反馈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备案审查的监督纠正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潘洪斌,杭州市的一位公民,没有因为电动自行车被查扣就选择放弃,而是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公民提请审查建议的权利,通过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争取到了修改地方条例的机会,积极维护自身和潜在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民权利。

综观全过程,公民潘洪斌、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常委会在法律框架下形成良性互动,规范行使着权利和权力。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律法规将更加完善,公民权益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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