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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四员”保障停止有偿服务

2017-02-23 03:21:06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 军营走笔

何南杰

当前军队和武警部队在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中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如何跟进服务保障、提供法治支撑,是摆在军法机关面前的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做好“停偿”工作,首先要当好咨询员。针对不同“停偿”项目特点,要充分预测可能遇到的涉法问题和军民纠纷,指导案辖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对措施,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主动作为、提好建议,针对人员分流安置、合同协议解除、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积极为各级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意见,及时把法律服务融入“停偿”工作各个环节,提高各级依法开展“停偿”工作的能力。对“停偿”活动中遇到的疑难涉法问题和军民纠纷,指导部队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推动“停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当好宣传员。要把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作为部队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强化尊重群众权益的意识,防止因违法违纪引发军民纠纷。充分利用议军会、军事日、军民共建和“七五”普法等时机,普及法律知识,打牢军地各级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

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破解复杂敏感矛盾,必须多措并举、分类施策、靠前化解。针对少数单位认为合同没有到期、部队单方解除合同底气不足的问题,可采取解读法律、专家授课等形式,阐明部队单方解除合同符合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针对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未经司法程序强行断水、断电、断路等单方终止合同行为,要讲清诚实信用、平等、公平原则,保护地方群众的合理诉求,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针对部分商户在停租、转租、搬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要主动想办法、解难题,以真情付出换真心理解。

主动加强军地协作,当好联络员。推动“停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和落实区域性军地协调机制很重要。要和案辖单位定期互通信息、沟通情况、征询意见,主动搞好“停偿”案件的对接,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停偿”案件,指导部队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搞好项目法律评估,依法稳妥处理。要与地方法院搞好对接,协调地方法院建立“司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涉法工作军地协调机制,制定规范“停偿”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措施,保障“停偿”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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