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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宪法精神必须纠正

2017-02-22 04:06: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北京2月21日讯 记者张维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乡镇政府代管村委会公章造成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今日回应称:村章乡管违背宪法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坚决纠正。

陈越良表示,“村章乡管”是农村广大群众诟病的问题,无论出于什么初衷或者目的,把村公章收归乡镇政府,实行“村章乡管”,违背了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对这一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民政部态度是明确的,给干部以信任,还百姓以方便。”陈越良表示,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村民生产生活中办理参军、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必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指定的符合条件的村民保管,这既是村民自治的具体事务,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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