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青岛审结首起执行转破产案

2017-02-16 04:06:0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青岛(山东)2月15日电 记者孙安清 通讯员张红健 史潇濛 今天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结青岛市首起执行转破产案件,终结涉该破产企业83件执行案件。

据悉,青岛某文化体育用品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拖欠大量货款及工人工资,在城阳区法院共有83起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2014年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该公司财产依法查封变现,但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全部债务。因该公司已经符合破产条件,城阳区法院认为该案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方式处理更为适当。

据此案审判长李芹介绍,这起公司破产清算案是青岛市审结的首起执转破案件,从收案到结案仅用两个半月,成功解决83起执行积案,其中包括56起工人工资案件,职工劳动债权清偿率、国家税款本金清偿率均达到100%,普通债权清偿率达到22.90%,公平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利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