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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被判10年却未坐1天牢 专家:有钱减刑或成过去时

2016-11-19 00:39:39  未来网    参与评论()人

未来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 李盈盈)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增了对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的规定。

消息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极大反响,对此,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表示,一些“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之后,减刑相对较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过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个别案件暗藏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对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损害巨大,造成恶劣影响。

“随着国家相关司法政策的出台与体制机制的完善,有钱有权减刑或成过去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2009年7月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却一天牢没坐,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就从法院回到家里。林崇假释案暴露了中国司法界极其典型的减刑、假释腐败案。

被法院判十年有期徒刑,却未坐一天牢的情况,还真不止林崇一例。

2014年群众在网上发帖,举报“广西阳朔国土局原局长被法院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2010年7月9日,石宝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判决生效当天,石宝春以身患重病为由,获取监外执行权。

关于“石宝春被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私自外出不报告”的问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表示:2010年对石宝春暂予监外执行,此后未收到过阳朔县公安局关于石宝春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及私自外出等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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