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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女老板称被丈夫卷走百万:不记得手术前领证(3)

2016-08-22 09:50:35  澎湃    参与评论()人

一二审判决均驳回女方诉求

审理该案的静安区法院认为,《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规范》均未对当事人“不能写字、书写不便”情形下进行结婚登记作出明确的程序要求。在法律、法规等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常指纹和签名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静安区民政局结婚登记中心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认为许燕及王敏结婚登记符合实质要件的前提下,考虑到许燕书写不便的客观实际,从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出发,在婚姻登记员当场监誓下,在《声明书》《告知书》及《处理表》相应位置让许燕按指纹,并无不当。

2016年2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许燕的诉讼请求。而这起案件也成为了上海市法院首例判决“指纹”代替签名登记结婚有效的案件。

面对这一判决,许燕决定上诉。6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宣判,依旧驳回了许燕的诉讼请求。

日前,许燕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立案,哪怕有一丝希望,她说也坚持要继续这场官司的诉讼。

8月19日,记者拨通了王敏的手机。被问及为何与许燕结婚以及是否卷走钱财时,王敏只留下一句:“人在做、天在看,让他们自己看着办吧。”他便匆匆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尝试再次拨打其电话,均是忙音状态。

(责任编辑:孙成祥 cn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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