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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抱女婴跳江:孩子沉入江中不知所踪(2)

2016-08-04 19:36:04  大河网    参与评论()人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去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科,该女子已经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医护人员告诉记者,该名女子姓叶,今年25岁,到院后医生只为她做了常规检查,除了手臂有轻微擦伤,暂时未发现有异常,并不清楚其是否患病。至于精神方面是否有问题,则未作进一步检查。

惠城区公安局方面则回应称,由于该女子情绪不稳,警方尚未了解到其轻生的原因,目前这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警方仍未找到失踪女婴。

律师说法

年轻女子或要担刑事责任

了解了事件的经过后,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朝贵分析称,如果这位年轻的女子在明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小孩死亡的结果,还这样去做,小孩是无辜的,她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邹朝贵说,如果这位年轻女子精神状态有问题则是属于另外一个范畴,这需要对当事人做精神状态鉴定。如果这位妈妈患了精神病,而且行为是在其发病期间发生,那么她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没有精神病问题,或者她不是在精神病发病期间做出这一行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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