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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逼辞职续:省总工会介入提供法律援助(3)

2016-07-27 08:48:06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有的女职工生育之时,不满足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条件。有些准妈妈们会以为,自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事实上,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生育保险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如果丈夫参加了生育保险,并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就算女职工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者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不含补缴),仍能享受一半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

此外,这种情况下,女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该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待该女职工满足连续12月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条件之后,职工生产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再向参保关系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当初垫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华西都市报记者

立即评 悲哀的何止一个“被辞职”的孕妇

李晓亮

最近听梁文道网络读书视频节目《一千零一夜》,其中一篇就讲到美国科幻、奇幻大师厄休拉·勒古恩的神作《黑暗的左手》。

这是一部雨果、星云双奖加身的殿堂级作品,也是一部脑洞大开的理想童话。这部小说,不能单单看成是女权主义,或是仅仅局限于女性视角。它的神奇之处,正如小说中虚构的“雌雄同体”的格森星人一样,是试图从无性或中性角度,来反思千百年来地球上以男权社会为绝对核心主流的世界文化。

性别歧视,古今中外,概莫如是。除了历史渊源和文化习俗影响之外,纯生物角度的性别差异,或也是某种职场和律法上男女有别的重要原因。比如近日引起舆论极大关注的成都孕妈王梅。

从法理上讲,单位不该如此对一个弱女子,何况是待产孕妇。当事人也本该挺直腰板依法诉讼,据理力争。可惜,现实是为稻粱谋,为了产后报销,弯腰低眉,息事宁人。

人人或都义愤填膺,但扪心自问,易地而处,若今日被逼维权的是你,能不计代价,为争口气讨个理而较真到底的,又能剩几成?这个案子或过于极端,可这些年日常职场那些存于纸面,不少人却从未享受过的权利,如最基本双休、加班费、带薪假,异地探亲假、男人陪产假等,不知凡几。

有了这些经年累月的悲哀铺垫,久而久之,习焉不察,习非成是,最终才会有极端如强逼孕妇离职等让人惊诧的极不人道的“被辞职”怪象。问题出在哪,不需要如上述科幻文学的极端理论假想,现实博弈双方的强弱关系,以及违法概率频次与相关执法力度的对比,最能说明问题。

公共舆论、大众媒体和省市工会力挺,都难让被侵害方心无顾虑坦然维权,可想而知现实阻力多么超乎想象。这里阻力显然不是特指某一家公司有恃无恐的单位,而是每个劳动者心里那堵无形的墙。推倒它,并由此产生普惠性力量,需类似极端个案的倒逼,但更需要的还是任何一个“王梅”都可承受的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柯旺 CN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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