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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告120绕远延误抢救母亲 被告回应是合同医院(2)

2016-05-19 10:40:2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肇事者

是领导陪同送伤者去医院

肇事司机李某在法庭上表示,事发后她第一时间拨打999,但经多次催促,999的救护车迟迟不到,一直被堵在路上。她也曾提议将马某送到附近的玉泉医院,并自己跑到玉泉医院,要求对方派救护车。

“但医院说能出车,不能出人。我告诉交警要不我们把人抬车上送到玉泉医院,但交警不让随意挪动伤者。”李某说,她并不清楚为什么救护车将马某送到水利医院,“我当时正在警车里做笔录,是公司领导陪同将伤者送到医院的。”

对于原告的诉求,李某认为,自己因交通肇事获缓刑,公交公司也已经赔偿原告,不应再承担连带责任。

昨天上午,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后,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追访

10岁女孩随舅舅生活

昨天,马某的弟弟马先生和姐姐专门赶来旁听。庭审结束后,马先生告诉记者,马某生前是某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员,案发当天在前往公司上班的路上被公交车撞倒。

“我父亲今年75岁,母亲今年72岁,两位老人因为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健康状况每况愈下。”马先生称,父母靠着微薄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经济状况一般,他们有心抚养10岁的外孙女,但是身体状况不允许。

目前,马某10岁的女儿跟着马先生一家生活,“她已经上小学三年级,非常乖巧懂事”。

120派车原则包括就近

昨天下午4点多,记者拨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第六分公司)的座机号码,接听电话的一名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宣传中心,但宣传中心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又联系北京急救中心院办,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宣传中心的号码,该号码也始终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登录北京急救中心的官方网站,从网站上查询到“120急救派车原则”,内容为:就近、就急、就能力。就近,一般指病人所在地至送达医院距离直径为5公里及行程为7公里左右。就急,指危重病人快速转送,并要求转送到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医院。就能力,指将病人转送到有救治相应病种能力的医院。其中,还专门提到,如有病人及家属要求送到医保定点医院、合同医院就诊时,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不受地域限制转送。

3公里内有多家好医院

记者在网上查询得知,从交通事故发生地到位于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9号的北京水利医院,驾车最近的路线为6公里,红灯较少的路线为8公里。

在事发地点往东110米便是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该医院官网显示,这是一所二甲医院,在脑科疾病治疗方面有明显优势,脑科中心是医院重点学科。

事发地点往东2.7公里即是301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是一所三甲医院;此外,事发地点距离中国武警总医院(三甲医院)2.1公里;距离航天中心医院(即721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2公里;距离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甲等)2公里;距离石景山医院(二级甲等)2.8公里。

(责任编辑:翟明 C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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