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今天(19日)发布,填补了我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仲裁规则的空白,维护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合法权益。
国际投资仲裁是解决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主要方式。一直以来,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出现争端,大多诉诸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可以说,我国自己的仲裁机构既没有受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实践,也没有一部国际投资仲裁规则。此次《规则》的出台,将填补这一空白,即中国贸仲委可受理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我国企业也将有自己的仲裁规则可依。
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吸引外资金额位居全球第三位,中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出现上涨趋势,中国作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外国投资者与中国政府间的投资争端也处于增多的势头。《规则》将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规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障仲裁庭的独立裁判,保证仲裁裁决的公信力。当事人应自愿达成将国际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协议,可自愿选择仲裁员,裁决在仲裁庭宣布审理终结后6个月内作出。据了解,《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