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出台首批70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出台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共70项。同时,对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三个领域出台一系列力度较大的扶持政策。
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发布会,沈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佳标总体介绍了沈阳片区“1+3”产业政策,“1”是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3”是促进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三项产业政策。
重点发展产业目录是指导性文件,确定了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沈阳片区首批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共六大类70项,涵盖先进制造业(17项)、国际贸易(5项)、金融服务(25项)、现代物流业(8项)、商务服务(7项)、科技服务(8项)。
【焦点一】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设立最高奖励千万元
沈阳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4项。
首先是给予各类奖励。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设立,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突破项目和示范应用项目,拥有填补国内空白、国际领先技术的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配套项目,设立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等方面,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额度50万元—1000万元不等。
其次,对利用银行贷款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对企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高管个人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地方本级财力,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额度100万元—500万元不等。例如,企业在区内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于企业重点技术创新成果和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此外,设立10亿元鼓励类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市场化形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类产业。鼓励国资国企装备制造类企业在本片区进行债转股、混合所有制经营试点,采取“一企一策”进行扶持。
【焦点二】金融服务业
给予最高2000万元
落户扶持基金
沈阳片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共11项。
在落户方面,对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的一级和二级分支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商业保理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教育培训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根据实缴资本和实际开办费用情况,分别给予落户扶持资金,额度80万元—200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