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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举哑铃用力过猛竟致椎管内血管破裂

2017-09-18 08:37: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健身房里练肌肉

回家之后脖子痛

本报讯(记者王恺凝通讯员夏可周荆彤)健身房里举哑铃锻炼上肢肌肉,才练一次,回家后就感觉脖子疼痛不已,两天后出现左手抬不起,双腿走路发软,如同踩棉花,去医院检查发现颈椎椎管内血管破裂,形成血肿压迫了脊髓和神经。

一周前,江苏的李先生进行了两组哑铃锻炼后,突感左侧颈部疼痛不已。为了不影响第二天上班,他临睡前还专门吃了一颗止痛药,仍不能缓解疼痛。忍到清晨到当地医院治疗,颈部磁共振显示:椎管硬膜外血肿,需要行手术治疗。听闻一名同事因为颈椎问题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治疗,上周末,李先生也专程到该院脊柱外科就诊。

网络配图

网络配图

据当天接诊的微创脊柱外科副主任医师赵志刚介绍,因为患者工作需要经常面对电脑,颈椎本身就有问题,再加上举哑铃时突然发力、暴力牵拉、姿势不正等,从而导致颈椎椎管内血管破裂,形成椎管硬膜外血肿,压迫脊髓和神经,导致患者手脚发软等一系列症状。

“还好患者在感觉不适后没有咬牙坚持。”赵志刚说,若血管破裂出血量大会引起呼吸肌麻痹、呼吸骤停甚至危及生命。目前经过治疗,患者不适的症状已缓解。赵志刚提醒,颈椎、腰椎不好的市民健身时要适度,在进行力量训练时,切不可一味追求健身效果而忽视了自己的身体状态。健身时如出现异常应立即终止,及时检查,以免耽误病情。


更多阅读:女子跑步机上跑两分钟猝死 家属告健身房索赔百万

今年5月18日晚上,杭州九堡某健身馆发生一起悲剧,32岁的周小姐上了跑步机,才跑了2分多钟,突然倒地,再也没有起来。据杭州市体育休闲行业协会负责人说,这应该是杭州有健身房这十多年来发生的第一起顾客猝死事件。

昨天下午2点,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是周小姐的家属,被告是该健身房,家属认为健身房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100万元。

你觉得健身猝死,健身房要不要承担责任,一起来看看法庭里双方是怎么辩的。

事发:跑步机上跑了两分钟她突然倒地不起

根据事发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8:21,周小姐上了跑步机,开始快走。

18:23,周小姐突然手捂胸口,另一只手伸过去关了跑步机,即刻人就倒下了。

旁边也有客人在跑步,也有教练,五六个人冲过去。这时候还能清晰地看到周小姐双手抱胸,身体剧烈起伏,这样子持续了大约有5分钟,后来双手慢慢垂了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有教练两次打电话叫救护车。医生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家属:健身房至少要承担一半的死亡赔偿

昨天来的家属很多,老公父母公婆还有其他亲戚。周小姐是某化妆品销售公司老总,工作不算太忙有双休。一直以来身体很好,1米66的身高140斤,蛮壮实的。据说健身有两年了,一直有请私人教练。

原告方告的点主要是健身房在周小姐的黄金抢救时间段里,“不作为”。

比如,周小姐开始跑步时旁边没有教练陪同,事发后,健身房教练打120描述错误,说成“摔伤”,导致误导了急救中心的判断和救援指导。

还有,原告方认为健身房方面没有应急预案,没有配备相应药品、设备,没有能采取急救措施的教练人员,未能在突发状况后及时采取急救措施,而这一切“致使其错过了黄金救援时间”。

因此,家属要求健身房方面对周小姐的死亡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赔偿,原告方算出来周小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一共将近200万元,健身房应该承担50%,也就是100万元。


健身房:我们在合理范围内尽了安全保障义务

被告方面首先向周小姐家属表示慰问,但是他们表示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尽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这个事情要理性看待”。

健身房方面说他们在第一时间就积极抢救,把人放平,脚垫高,准备了葡萄糖水,又马上打120,描述也是正确的,接下来就是按照120的专业指导做。

何况猝死是一件出乎大家意料的事情,健身房怎么可能预料到呢。“我们是健身从业人员,不是医疗人员。也没有法律规定健身教练一定要有急救资质”,健身房方面说。

原告说,周小姐死亡是因为错过黄金抢救时间,健身房辩驳说,我们根据警方的认定,周小姐的死因应该是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猝死。

针对原告方强调的健身房没有做心肺复苏,健身房说“我们不是专业医生,无法判断什么时候要做心肺复苏,而且后来周小姐也没有做死亡鉴定,所以也无法判断当时不做心肺复苏和她最后救不活是不是有因果关系”。

所以,健身房方面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不过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死者家属5万元。

最后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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