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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不弄清权属风险大易惹纷争

2017-09-14 07:57:2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协议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目的是为抵押贷款使用,而且孙某也没有付过购房款,该协议属双方之间恶意串通所达成的,属无效协议,应将房产归还周某。

南阳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郭晓普解释说,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目的是为了帮助孙某贷款,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的合同无效,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在实践中,存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办理贷款、逃避税收、转移资产等目的签订虚假合同,也就是常说的“阴阳合同”,此类合同不仅因违反法律相关规定而无效,也为双方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此案中,孙某一直声称自己实际购买了该房屋,幸亏周某心细,曾两次要求孙某出具字据,其答应贷款还清后就把房产证过户给周某。周某的房子差点被孙某霸占,其中风险值得警惕。

本报南阳(河南)9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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