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国土部:建立示范窗口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2017-09-13 17:06: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旨在总结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经验做法,探索窗口建设新机制、促进窗口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就创建活动印发通知明确,创建活动对象是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单位。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按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指标体系》的建设标准,全面规范建设登记窗口,切实做到“人员划转、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流程再造、窗口设置和平台建设”全面到位,在此基础上,以一个对外提供登记服务的办公场所为单位申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各市县开展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对市县示范窗口进行检查验收、初选审查,按照《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权重对市县申报窗口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向部推荐申报“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按统一时点要求,2017年11月30日前,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须将申报材料报部。

按照部统一部署,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部批准后,确定“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名单,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扬。

据悉,《指标体系》分为基础项和加分项,权重分别为100分和20分,基础项包括窗口设置、便民服务、咨询引导、受理申请、业务办理、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理等7个方面,加分项主要从创新便民利民的举措上予以考虑设置。原则上基础项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窗口单位,具有申报资格。另外,还设立了一票否决项,凡今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泄密事件、重大登记错误、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负面新闻的地区,不得推荐。

国土资源部强调,在示范窗口创建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把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要在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进一步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