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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傻”版权恶性竞争,国外唱片公司再获暴利?

2017-09-11 09:53:39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来围绕数字音乐的独家版权模式,引发行业和社会热议。让独家版权的合理性、行业健康发展基础以及社会网络文化的安全稳定等诸多话题得到了广泛关注。

在用户利益面前,商业竞争的矛盾应该放在后面,要求同存异,先保证用户利益不受损害,国家利益不会外流。但实际上,国内在线音乐行业的发展仍旧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在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阿里音乐和百度音乐四大音乐平台的“助力”下,环球音乐获得了天价独家版权费。但这远不是终点,下一轮的版权大战又即将上演。

环球音乐、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是全球唱片业的绝对三巨头,根据MIDiA的数据显示,2016年三家的市场份额分别占据了28.9%、22.4%和17.4%。在今年5月的环球音乐在华独家版权争夺战中,腾讯、网易、阿里、百度皆赴前往,争相出价致使周期仅为3年的独家版权费一路高升,最高出价时达到最初报价的十倍,环球音乐成为了这一轮争相出价后的最大赢家。

当然,这一切,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也都看在眼里。或许这些外国人都不曾想过,在“独家音乐版权”的旗帜下,中国的几大互联网巨头竟会如此失态。更没想到的是,为了获得具有音乐作品分配权的“独家音乐版权”,这些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会如此慷慨,出手阔绰。

相关资料显示,腾讯音乐与索尼音乐独家版权授权到期时间是2018年12月,与华纳音乐的到期时间是2018年8月。也就是说,在不到一年之后,中国的这四家音乐平台又将围绕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手中的独家版权而大打出手,或许现在,就需要为届时不可想象的高价而筹备资金,而索尼与华纳,只需要沉住气,等着最高价出现,便可收获暴利。

环球音乐给索尼音乐和华纳音乐做了示范,所以后者一定会抓准中国在线音乐巨头们对独家版权失去理智的热情,或是欲拒还迎,或是声东击西,他们总是能够把中国互联网四巨头耍的团团转,最后断臂求生,给出完全不合理的高价。被人戏于鼓掌之中,却仍乐此不疲。

索尼音乐与华纳音乐是不是一定会涨价?

答案是一定会,而且是暴涨。唱片公司在经历了实体唱片销售没落营收不振后,终于迎来了数字音乐版权费的春天。在商言商,企业趋利,在明显有抬价可能的前提下,海外唱片公司绝对会将溢价做到最高。

另外一方面,中国的四大音乐平台,除腾讯音乐手握绝对优势的独家版权外,网易、阿里、百度皆有少量自持版权,勉强维持生存一年问题应该可以,熬到版权转授需重新签订之时,几家定会哪怕头破血流也要力争获取。在生死存亡面前,彼时的独家版权竞价,定会是异常惨烈,版权费也自然就水涨船高。

音乐作品在音乐平台中作为核心内容,对用户流动有着绝对性的影响, 甚至可以直接影响产品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无论是哪家都无法接受用户流失的局面。

明知版权使用的实际价值不值如此价格,但中国的四大互联网音乐平台仍会主动地向唱片公司抛出高价,可谓愚蠢至极。“四傻”恶性竞争,而海外唱片公司却坐收暴利。

如何制止中国互联网企业对海外持续的暴利输出?

在海外就不会出现音乐平台拼命抬高价格给唱片公司的怪状,因为海外皆由集体管理组织来进行版权转授的洽谈和定价。以美国为例,美国的音乐著作权管理制度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运作高效。美国的三大集体管理组织对电台、电视、网站以及表演场所等可能的音乐版权使用场合进行密切的计算和监测,这不仅能比较完善的保护音乐版权所有人的权利,还能避免出现因为类似于“独家版权模式”这样的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的合理定价及稳健发展。

像环球、索尼、华纳等大型音乐出版公司,可以将其曲库独立授权给某机构(例如环球授权给DEAL),在欧盟范围内统一管理,跨区域使用;而各国CMO之间,也会共同成立相关机构,合并管理其曲库在欧盟范围内的跨区域授权,例如,英国 PRS、德国GEMA、瑞典 STIM就共同设立ICE,统一管理网络跨区域授权。

唱片公司受限于海外规范的转授制度而无法谋取暴利,但是在国内却遇到了中国在线音乐平台争相加价。国外唱片公司对于这样的现象,不但没有收敛,反而以“独家版权模式”为法宝,继续怂恿和推助国内各大音乐平台报出更高昂的价格。

腾讯、网易、阿里、百度,都是中国互联网领域的标杆企业,但是在数字音乐这件事情上,却一时冲昏头脑,蒙眼狂冲,不仅让企业利益受损,也伤害了用户的音乐体验,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向前发展。

钱进了谁的腰包?

在当前独家版权模式下,致使国内四大互联网企业失去理智恶性竞争,成就了远高于实际价格的版权费,但巨额版权费的最大受益者并非音乐创作者,而是国外唱片公司。

在不公平的产业链利益分配链条上,音乐创作人没有足够的动力做好音乐,听歌的人无法获得良好的听歌体验,在线音乐服务商为争夺有限版权互相恶性竞争。遥不可及的版权费还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它让中国创业者从此远离了音乐赛道,国外优秀音乐产品也对中国市场望而生畏。

音乐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50年,如果按照目前的状况,那么未来等待中国在线音乐行业的,只有两种境地。要么是仅剩一家,完全垄断市场,用户没有任何其他选择,也丧失话语权,产品创新停滞,行业发展渐衰;要么则是每隔三年进行一次疯狂竞争,三四家平台方轮番报出高价,版权费无限上涨,直至各家在线音乐平台被海外唱片公司掏空腰包,资金全部流向海外。

无论是哪种结果,输家永远是中国在线音乐平台,中国的音乐用户,代价是中国数字音乐文化的衰败,跌出国际舞台。而海外唱片公司则会泰然居之,坐收渔翁之利。

不顾合理性,为一时利益疯狂追捧价格,必定会带来惨烈的教训。遥想当年央视广告“标王”——山东秦池酒厂,曾在1995、1996年两度以6660万和3.2亿夺得央视广告“标王”,一时风光无限。绝对高价的独家揽标策略为秦池酒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知名度和销售潜力,但同时酒厂产能和品质,在销售压力和利益驱使下迅速下滑。不久后被媒体曝出外地采买散酒勾兑,贴牌销售。此后业绩急转直下,秦池从此一蹶不振,最终被迫将资产整体出售。天价的独家揽标不仅没有给秦池带来繁荣,反而加速了其衰亡。

音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行业发展也更应该着眼于长远利益,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行业从业者才能从中获取最大的利益。

中国的音乐市场发展迅猛,潜在体量足够大到容纳更多的音乐产品和平台,国内的在线音乐巨头们切不可只图眼前利益,断送中国音乐市场的大好未来。在这紧急关头,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为行业“掌舵”,参考欧美等音乐产业发达地区的相关法规,完善有关立法,促进集体管理组织在行业中发挥应有的社会职能,限制“独家版权”这一“中国特色”的音乐授权模式继续横行,劝阻中国在线音乐平台在独家版权费面前丧失理智地加价,守护社会企业利益。

中国在线音乐平台的生存高压,使得海外唱片公司借助独家版权模式在国内获得了暴利收益,并引导行业进入了无止境的死循环轨道。版权内容被不断以“独家”标签加重“稀缺”的属性,那么版权费也必定涨无上限。要改变这种境况,当务之急应该限制独家版权暴利模式的推进,鼓励和扶持非独家销售模式的执行推广。让音乐作品更广泛和自由地流通,方能实现中国市场的“音乐大同”,使中国在线音乐平台回归理性竞争,才能让中国市场真正地成为数字音乐最为重要的国际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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