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食药监管总局将持续严打农兽药残留

2017-09-09 10:06:4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9日讯 (记者 王城 吴晓薇)日前,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召开的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明确,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打有机食品农药和兽药残留,并严控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农、兽药使用剂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也在当天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各级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其中要重点抽检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高风险因素,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要查清产品来源和流向,查清生产经营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司长马纯良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一直特别重视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主要采取了多项措施监管。

马纯良介绍说,近年来,国家食药监管部门和农业部分工协作,食用农产品市场的销售交给食药监管部门,农业部负责进入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之前的监管。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打击农药兽药残留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这其中包括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的义务,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监督;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工作,依据发现的问题,制定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重点抽查包括猪肉、牛羊肉内脏、豆芽、茶叶、中药材等在内的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重金属残留、生产经营不规范等行为;从总局到各地重点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马纯良介绍说,为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食安办、食药监管总局等五部门2016年印发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地方各级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方案》共包括六项内容:一是整治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兽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整治规范兽药使用行为,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三是整治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提高兽药市场规范水平;四是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五是整治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提高畜禽水产品餐桌质量安全水平;六是整治抗生素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提高畜禽水产品全程监管能力和水平。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为了监管农药兽药残留,食药监管总局推进了“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活动,加大了对相关农产品的抽查力度,并禁止销售农残超标农产品等多项措施并举严防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