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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12家私募机构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6家被立案稽查

2017-09-08 21:16:4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证监会今天(8日)通报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显示,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6家因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被立案稽查。

  证监会通报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显示,上半年对328家私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基金2651只,管理规模1.27万亿元,占行业总规模的14.8%。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从检查结果看,行业整体守法合规意识和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一些机构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发现,12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83家私募机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诺保本保收益等问题;190家私募机构存在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不规范问题。”

  常德鹏表示,相关证监局对83家存在公开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等问题的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6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等严重违规问题的私募机构立案稽查,并对其中4家机构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将8家私募机构的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门,并对其中6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立案稽查,“证监会将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并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此外,证监会发布新规,完善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以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调整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无需预缴资金,待确认配售后,按实际金额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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