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失信难行寸步,守信方有乾坤

2017-09-08 08:12:1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八桂纵横

子 午

据报道,9月4日,《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交予专家论证,其中“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引起市民关注。对酒后驾车、一年内有5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等交通违法行为,拟规定纳入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在这次论证会上,有交通管理业界人士表示,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行诚信制度,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个好办法。这也代表了相当部分市民的意见与心声,“吃穿住用行”之“行”中的诸多不守规矩失信行为,应该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规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已于2014年6月印发。规划纲要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判断是: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

这种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产生的主要问题则是: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每一句表述背后,都可以轻易举出许多令人痛彻心扉的案例,这也反复提醒着我们,失信行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形成的惊人破坏力,已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整治围堵,就可以消弭其形成的震荡和影响的,更不是某些职能部门一句“我们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就可以不作为或慢作为,任由失信者四处逍遥的。

有的官员、企业、老赖,之所以言而无信、行而无矩,沾沾自喜、乐此不疲,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漏洞所致,也与现行法律条文对信用体系的支撑不够、对失信行为的惩治不力有关。加快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数据的采集、联通与使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体系才能够尽快成为一种基本社会治理制度,而守信,才会内化为整个社会的人文素养。

9月5日的《桂林日报》报道了一则新闻:距荔浦县马岭镇大冲口自然村村口约一公里处,有个无人看守菜市。摊位一天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多个,每天卖出各类蔬菜几十到数百斤不等,从来没发生过纠纷,村里的小孩子也从不去拿菜摊上的钱。村民说,买卖菜的都讲诚信,菜市才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延续至今。

这个无人销售菜市能够“存活”20多年,其中“味道”耐人琢磨。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治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轮子。这个轮子结实耐用,未必会体现在数据统计之中;但若这个轮子千疮百孔,咬合不到位,那一定会对整个经济和社会的行进产生巨大的影响力、破坏力。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小人之言,僭而无征,故怨咎及。”做人做企业、卖把青菜如此,谋一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亦如此。只停留在通过黑名单让失信者丢“脸”,已远远不够,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和法律惩治体系,让失信者无立锥之地,守信才会大有乾坤。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