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军 王凯 记者黄师师)7日上午,沿河大道“沿江一号”商业联合体一处4000多平方米超期临时建筑被依法拆除。
该建筑位于“沿江一号”西侧一条长200多米的小路上,由小路入口处建设至小路出口,为两层建筑。执法人员介绍,此处建筑物原系临时建筑,用于“沿江一号”拆迁施工时的临时办公用房。但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并没有及时拆除该处用房,而是将临时建筑内部装修后,对外用作商铺出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单位因工程需要可以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修建临时工棚、围墙或其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无条件拆除。据此,江汉区城管部门依法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并对其实施帮拆。
据了解,该处临时建筑紧邻龙王庙公园,属于长江主轴建设的重点区域,且位于“江汉朝宗”核心景区内,沿河大道下穿隧道工程也将在此区域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