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中专学校要求学生统一发型:男生短发1至3厘米之间;女生齐耳短发,刘海不遮眉,做不到就会被劝退学。学校还规定洗头发不能过于频繁,两次洗头相隔不能少于三天。为减少学生的抵触情绪,老师们被要求带头执行。(见9月5日《北京晨报》)。
有学校禁止学生裸睡,有学校让学生戴“绿领巾”,有学校规定禁止男女生“直接交流”,有学校规定“一周的零花钱不超过10元”,有学校规定禁止“天台晾晒被子”……近年来,“奇葩校规”之所以频频出现,在于有关学校违背了教育的宗旨和原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制定规章制度,合情合理。值得警惕的是,许多校规把已经有自主意识的孩子当成温室里的鲜花、流水线上的零部件,管得过细、过多,压抑学生的个性,不利于学生的自我管理。
社会在发展,校纪校规要与时俱进。站在“人的发展”的立场上,改变简单粗放的治校方式,把学生意见纳入决策,制定程序科学合理,校规才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6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