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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焕发“沉睡”土地活力

2017-09-07 07:26: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完出让合同,赵建龙从县国土局捧回土地所有权证。凭借这本权证,他从中国农业银行德清县支行贷款150万元,投入度假酒店的建设,这也是全国第一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

与赵建龙通过协议出让取得土地不同,另一些企业则采取了租赁的方式。从事金属加工的温州人陈家条通过招商引资来到德清县,建厂房找地很麻烦。2013年,他看中了下渚湖街道八字桥村的12亩废弃矿地,但当地没有适合的政策,8个部门为此开协调会也没能办好。试点启动后,2015年八字桥村挂牌出租这块地,陈家条马上在县政府招拍挂平台上拍下这块地,采取租赁的方式,租金5年一付,每5年以5%的幅度上涨,第一次缴费31万元,“中小企业用地一直是个问题,农地入市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渠道。灵活的租赁方式,也大大降低了前期土地资金投入”。

收益分配——

平衡好各方利益

平衡好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者的利益,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任务。同时为对资金进行监管,土地收益被纳入建设用地专用账户,实现实时监管

农地入市后,收益如何分配,各方最关心。德清县农经站站长周伟国认为,农地入市资金分配既要让老百姓得利,也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平衡好国家、集体和个人这三者的利益,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重要任务”。

先厘清国家和集体的。周伟国说,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享有同等价格同等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义务。德清县采取“按类别、有级差”的方式在入市出让金中提取部分增值收益调节金,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支出,以直接、间接的方式反哺给农村,收取比例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6%—48%不等。截至目前,德清县共收取3400万元调节金。

再分清集体内部的。内部怎么分?是不是可以把钱直接分到每个人手里?周伟国说,德清县农村土地分为村民小组所有和镇、村集体所有,按所有权不同,利益分配也采用不同的方案。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出让金由村民小组直接分配,可以分到每家每户,小组按12%提取公益金。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分给个人,可以用于公共事务建设,或者追加量化股权,也可以用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收益了再进行分红,防止分光吃尽。东衡村2014年成立了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村3000人是股东,刚开始,每股只有680元,通过入市追加量化股权,现在每股增至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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