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太原市两级法院特色调解减少诉讼成本 案结事了人和了

2017-09-07 06:31: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虽然你受伤了,电动车也受损了,但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你负主要责任……”9月1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正为当事人做调解。当事人和法官、交警、检察院等部门人员坐在一起,讨论事故纠纷,同时,还可以申请鉴定、诉调等,各项流程一站式办理,省去许多麻烦。

这是太原市两级法院众多特色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太原市两级法院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特色调解,设立调解机构,建立专门制度,并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公开选任退休政法干警、律师、法学教师、德高望重的村民等人组成调解员队伍,根据辖区受案特点,开展特色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针对涉保险纠纷案占民商事案10%左右特点,与省保险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联合,与全市23家保险公司建立了保险纠纷专职法务联络员制度,每周二、五上午在法院定期开展诉前、诉中调解,近三年此类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在75%,自动履行率为100%;阳曲县人民法院在院内和两个基层派出法庭设立调解中心,并以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在全县11个乡镇和7个涉农县级行政机关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使各类“鸡毛蒜皮”纠纷化解在萌芽期。

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去年1月份到今年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调解结案数达7114件。特色调解,不仅节约审判资源,还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本报记者闫书敏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