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
这几天,青岛给“暴走团”让路的新闻,在网上炒得不亦乐乎。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决策,是青岛交警决定拿出晚上部分时段,对几条车流少、人群散步健身集中的路段实行机动车禁行,供市民和“暴走团”健身。举措一发布就引发社会激烈讨论。次日即被迫取消。
道路资源有限,矛盾一触即发。机动车司机反对给“暴走团”让路,这种反感和坚决似乎有一个拳头就抵在眼前。与这股愤怒同样存在的,是不仅在青岛,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有类似情况,机动车违规强行停在人行道上,让行人无路可走,正常行走尚且困难,更何况暴走健身。到底谁的利益被侵占得更多?难说。
有人讲,为“暴走团”限时让路,于法无据。那么请问,为方便市民买菜,占道早市限时开放,为什么没人站出来说“于法无据”?学校上下学高峰期间,临时开设的限时停车道,供家长停靠方便,为什么没人站出来说“于法无据”?这些举措被广泛接受和支持,认为是人性化之举。而事实上,这些便民举措所依据的“法”,与为“暴走团”让路所依据的法,并无本质差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青岛交警正是据此依据回应的舆论质疑。
据了解,青岛交警经过充分调研考证,限行的这几段道路和时段,的确是车流少、人群健身休闲集中的地段和时间,限行不会给交通带来太大影响,可以使道路资源的社会效益最大化,方便健身和休闲的群众,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要讲没有充分征集意见,这也不符合事实。当地交警同健身团队、社区等都做了沟通,司机的意见要不要听?当然要听。但不是必须由司机自己讲,也可以拿交通数据说话,事实胜于雄辩。
我们要问,是什么左右了人们的判断?又是什么加重了人们的偏见?是傲慢!是不去积极了解情况,就武断认定青岛交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傲慢!是认为道路资源不能就这么便宜了“暴走团”的傲慢!“暴走团”中,很多人本身也是车主,很多人年轻力壮,所以,不要把他们都当成没车、没文化、倚老卖老的人。感兴趣者,不妨看看网上采访青岛“暴走团”成员的视频,他们对这件事的客观看待,超出那些瞎喳喳、给不出任何有建设性意见的网友。
我们现在还年轻,但身体也在衰老,总有放下车子,走入社区、广场健身的一天。我们希望这个越来越拥挤的城市,能够越来越包容,将有限的道路和空间资源盘活,灵活而非僵化地使用。物尽其用,早晚高峰我们不出来添乱,但夜深了车少了,能不能让我们也有个敞亮的地方健身、唠嗑,畅快地出一身汗?别让公共资源成为“针尖对麦芒”的矛盾,城市很小,所以人心更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