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成立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

2017-09-07 05:06:4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9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城市供热事故,《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太原市将成立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减少供热事故对城市群众正常采暖的影响。

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哪些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当事故发生时会有预警吗?事故级别如何设置?对此,记者采访太原市供热相关部门负责人答疑解惑。

指挥部涉及30余个企业、部门

供热突发事故,是指城市供热(热源厂、锅炉房、供热主管网、热力站设备)在供应过程中,突然发生影响整个供热系统安全稳定供热,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区域内供热中断较长时间,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今年,太原市将成立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太原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织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城乡管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信访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电厂、嘉节燃气热电厂、古交兴能电厂等30余个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

“供热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本市供热事故应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热事故情况,发布供热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宣布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等。”相关负责人介绍。

城市供热事故分四个级别

根据预案,城市供热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其中,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构成特别重大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城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构成重大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城市四分之一以上、一半以下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县城、县级市一半以上集中供热面积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构成较大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踪),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县(市、区)供热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的供热事故构成一般供热事故。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