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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暖通IPO:逾八成收入来自北京 有用户长期拖欠供热费

2017-09-04 16:4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暖通”)1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269万股,拟募集资金约3.43亿元,将投资于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据了解,金房暖通本次IPO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金房暖通主营业务是供热运营服务、供热领域节能改造服务和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4-2016年和2017年1-3月,金房暖通实现营业收入为4.75亿元、4.88亿元、4.75亿元、2.9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7576.31万元、5609.73万元和6306.08万元、7281.03万元。

金房暖通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北京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源于北京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9.04%、87.71%、85.02%和85.33%。

根据《北京市锅炉供热燃料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金房暖通享有北京市的市、区两级财政给予的燃料补贴。报告期内,金房暖通取得的燃料补贴收入分别为10786.06万元、10883.94万元、8233.49万元和5116.5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74%、22.56%、17.35%和17.17%。

应收账款方面,报告期各期末,金房暖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6亿元、1.09亿元、1.14亿元和1.3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86%、28.44%、25.90%和 38.3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51%、22.37%、23.92%和46.57%。

金房暖通表示,报告期内,公司账龄两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基本保持在70%以上,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主要为用户长期拖欠的供热费。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金房暖通子公司天津金房曾遭到天津城建委处罚。2015年10月16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分别向天津金房出具案件编号为129320150112和129320150113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解放南路1#能源站工程未办理勘察招标和设计招标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对天津金房处以850元和7500元的罚款。

从股权结构来看,杨建勋持有金房暖通1893.77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7.83%,为控股股东。同时,杨建勋为金房暖通的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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