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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阅公司未经授权出售电子书被罚

2017-09-06 18:21: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王斌

8月初,国家版权局收到了美国、英国出版商协会代表的一封表扬信。此信的核心内容,是对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成功办理北京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优阅外文电子书数据库”侵犯其著作权一案表示诚挚的谢意。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今年4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接到英、美出版商协会下属的五家权利人举报,称北京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优阅外文数字图书馆系统”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专案组,对线索开展核查工作。5月4日,执法人员对北京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27号的办公场所及存放服务器的朝阳区铜牛国际大厦数据中心进行检查,调取了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据,拷贝和恢复了500G的数据库文件,确定了不法事实。

5月18日至6月2日,执法人员又前往曲靖师范学院、楚雄师范学院、成都师范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调取了购买证据,确定了侵权电子图书所占数据库比例,固定了证据链。

通过调查,认定北京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未经著作权人爱思唯尔、剑桥大学出版社、施普林格、英富曼、培生教育公司授权,向上述五所大学图书馆销售侵权电子图书。北京优阅盈创科技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违法经营额17.76万元,违法所得3000元。依据相关规定,最终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优阅侵权案”的成功办理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它彰显了中国政府版权保护的决心。本案的投诉方是国外知名大学出版社和教育公司,在国际学术界、教育界均具有很大影响力。侵权产品主要销往高校,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在短时间内迅速、稳妥地办结本案,不仅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权利人的充分肯定,更展示了我国政府履行国际承诺、加强版权执法监管的决心,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积累了行政执法跨区域取证经验。本案的涉案单位是位于西南地区的大专院校。在国家版权局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派出业务骨干,及时、准确地固定了案件各项证据,在调查取证、异地询问、跨区协作、违法金额核算等方面,积累了执法实战经验。

拓宽了执法办案视野。本案侵权产品属于受众较少的学术类电子图书汇编,所定位的目标市场是总量较小的高校馆藏电子图书市场,往往不会被纳入日常监管视野,易成为版权保护的盲区。而高校日益成为资本雄厚、需求量巨大的文化产品消费单位,其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又具有形式新颖、技术附加值高的特点,应成为版权执法工作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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