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院长办案 践行法官实干与担当

2017-09-06 08:36:4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6年8月31日,罗甸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腾荣担任审判长,2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邀旁听。

开庭前,何腾荣认真阅读了全部案件材料,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制订详细的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

庭审时,何腾荣作为审判长,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在审理过程中环环相扣,有序推进。

最后,当庭宣判。被告服从法庭判决,认罪伏法。

“院长坐堂办案,彰显了司法改革的力度,表达了法院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决心。”参加旁听的罗甸县人大代表王丕师说。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黔南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审判组织结构改革,打破庭室架构,重组审判团队,优化司法权能配置,完成员额法官遴选,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辅助人员”的办案单元,院领导、中层干部回归审判一线办案,同过以上率下落实司法责任制,带头开庭审理一些重大复杂案件。

据了解,今年1至7月,黔南州两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各类案件3256件,审结案件2279件;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73.51件,去年同期办案32.8件,比去年办案数翻了1.24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0.11天,同比减少了7.29天;当庭裁判率为37.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4个百分点;发改率、再审审查率显著下降。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