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元刚 通讯员 杨美苹)今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易门县龙泉街道从规范文书文本格式、健全台账管理、严格审批入手关,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村干部职务违纪犯罪戴上“紧箍咒”,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据介绍,龙泉街道统一制作《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出让、转让)合同管理规定》,制定下发《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规定》,对统一使用台账、登记管理主体、登记上报时限、台账档案资料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三资 ”流失上了“安全锁”。街道对辖区内12个社区、155个居民小组财务账目实行由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管,各代管社区根据需要到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凭代管资金手册支取5000元现金以备日常开支,小组一律实行报账制,不得留备用金,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会计在银行留取款印鉴,印鉴分别保管等6道“防护网”,确保“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