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对12项督察组反馈意见 阜新由市级领导包保立行立改

2017-09-05 08:12: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 记者侯悦林报道 9月2日,记者在阜新市碧波污水处理厂中控室看到,进厂水的氟化物浓度为50.119毫克/升,经过处理后浓度降至0.304毫克/升,远低于10毫克/升的国家标准。

碧波污水处理厂位于阜新氟产业开发区,主要为园区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过去企业来水不可控,增加处理难度。现在采取一企一管,来水可追溯,污水处理厂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理。此外,邀请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为污水处理厂把脉,通过加入有机物及碳元素等办法,提高了污泥活性,提升了脱氟能力。根据阜新市环境监察局24小时在线监测结果显示,各生产企业进水口水质稳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达标排放。

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8月4日,阜新市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暨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宣传报道组和责任追究组。各县区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阜新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交的12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置,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个明确责任单位,并由市级领导包保,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县区、到部门、到具体人。

同时出台了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实行“五项制度”,即限时整改制度、跟踪督查制度、整改情况通报制度、整改台账档案制度、整改不力问责制度。督查部门每周调度一次整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整改。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进行,进展顺利。

阜新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以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3个“十条”为主线,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青山治理、农村环保治理五大攻坚战役,认真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相关报道:

    关闭